国务院关于作废和下放一批
行政允许事项的决议
国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议作废29项行政允许事项,,,,,,,,下放4项行政允许事项的审批层级,,,,,,,,现予宣布。。。。。。尚有20项有关执法设定的行政允许事项,,,,,,,,国务院将遵照法定程序提请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执法划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分要抓紧做好作废和下放行政允许事项的贯彻落实事情,,,,,,,,进一步细化刷新配套步伐,,,,,,,,增强和立异事中事后羁系,,,,,,,,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自本决议宣布之日起20个事情日内,,,,,,,,国务院有关部分要向社会宣布事中事后羁系细则,,,,,,,,并增强宣传解读和催促落实。。。。。。
附件:1.国务院决议作废的行政允许事项目录(共29项)
2.国务院决议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允许事项目录(共4项)
国务院
2020年9月13日
(此件果真宣布)



